各学院(部、处):
为做好我校各级纵向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我们对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应完成的有关科研项目进行了整理,具体项目清单请见本通知附件1。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如确需延期完成者,务请打延期报告,说明延期原因及延期完成时间,由科研分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交科研处。
1、教育部科技计划项目、浙江省公益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与绍兴市公益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等结项材料要求请见本通知附件2。
2、浙江省教育厅项目的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登陆浙江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网(http://www.zjkysz.cn/),网上填写项目进展与结项报告后,再提交纸质结项申请书及标注省教育厅项目成果的论文等成果各一份报送我处,省教育厅项目集中统一结项时间是每年5月、10月。
3、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统一结项时间分别是每年2月下旬、3月下旬,具体项目与要求另请见学校相关通知。
请各有关学院(部、处)高度重视项目结项工作,务必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结项工作(如果项目已完成,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提供一整套项目研究材料给科研处,以便归档用)。联系电话:88341290,联系人:李新荣